公告〔2022〕22号
根据我厅机构改革职能变动情况,以及法规规定修订情况,现将修订后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》予以公布,自2022年11月11日起实施。原《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〉的公告》(公告〔2019〕23号)同时废止。
附件: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(2022年版).xlsx
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2年11月11日
(主动公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