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并人社专字〔2019〕48号
关于批转<2019年度非公有制(乡镇)企业中、初级
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》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人社局、中小企业主管部门:
现将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«2019年度非公有制
(乡镇)企业中、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》批转给
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2019年度太原市非公有制(乡镇)企业中、初级
职称评审工作安井意见
2019年度太原市非公有制(乡镇)企业中、初级
职称评审工作安井意见评审工作,在市、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
保障部门的统一管理' 指导和监督下,由各级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。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《职称评审管理暂行
规定〉〉(第40号令)、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工业和信
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
(人社部发〔2019 ) 16号)、《关于转发〈中共山西省委组
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职称评
审工作的通知〉的通知》(并人社发〔201刀51号)和《关
于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并
人社专字〔2019〕38号)要求,结合《山西省乡镇企业专业
技术人员职务评聘试行办法》(试行)和我市加快民营经济
发展的意见,现就我市2019年度非公有制(乡镇)企业中、
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评审范围
全市非公有制(乡镇)企业中,从事冶金、机械、建筑、
化工、电气、材料、市政、道路、轻工、园林、食品、水利、
地质、测量等行业的工程技术人员。
申报人所在企业须成立3年以上或者在本市曲1年以
上,且申报人須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 基本条件
1、 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的原则。认真践行"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",遵守国家法、法律和法规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轴神。
2、 受到丸纪政纪处分的,左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參加职称评审。
3、 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。
(二)标准条件
1、 助理工程师
(1) 能独立开展本职工作。
(2)在高、中圾专业技术人才指导下能解决工作中一般性技术问题。
(3)需具有本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以上学历。
2、 工程师
<1)具有较丰富的生产、管理经脸,能独立承担生产技术和管理工作,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。
(2)能指导助理工程师开展技术工作和业务学习,并能
合理组织安排生产任务。
(3)需具有本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以上学历。
学历以已取得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
会承认的,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或学位证书
为准。学历认定一律以学信网可查信息为准,学信网不能査
的学历以本人在校学习的原始学籍为准。专业证书和结业证
书,不能作为学历依据。
三、评审条件
(一)任职年限要求
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的,要求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本专
业技术工作满1年,大学专科学历须满2年,中专学历须满
4年。
申报工程师职称的,须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满4年或者
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、大专满7年、本科
满5年,并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满1年。
自愿服务于非公有制(乡镇)企业发展的离等院校全日
制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,也可直接申报工程师职称评审,要
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分别为:硕士研究生满2年、大
学本科满5年、大学专科满7年。
(二)继续教育要求
必须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和公需课程要求。
四、评审办法
(一)采取专业答辩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。
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原则上不作专业答辩要求。
申报工程师职称的,须参加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的专业
答辩。专业答辩注重能力及业绩考核。参加答辩的人员提供
一篇从事专业的2000字学术、技术论文。也可提供本人在
任现职期间的产品研制报告、工程项目方案、专利成果、标
准制订、工法、技术推广总结等,同时附一篇针对性的1000
字以上的文字说明。
鼓励开展学术研究。对于任现职期间内在省级、国家级
专业期刊上发表的专业论文,并提供在万方数据资源系统、
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、清华同方、中国知网国内主
流数据库网站的检索、验证,在综合评价中一次性对应加5
分、10分(不进行累计或養加)。
综合评价淘汰率不低于20%.
(二)对不符合评审条件第(一)条规定的,须从事专
业技术工作满10年以上,其近3年来业绩突出、贡献显著
的人员,可破格申报工程师职称,且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(有
印证材料):
1、 个人荻县级以上党委、政府或市业务主管部门授予
的有关生产经营和管理,以及安全、环保生产等方面的先进
荣誉称号;
2、 在当地(县、市)有一定经营规模和良好经济效益
的重点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;
3、 被市级党委、政府评为纳税大户的企业主要生产技
术负责人和经营者;
4、 产品被授予省级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的企业主要生
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;
5、新产品的研制通过市级以上鉴定的企业主要参与者;
6、 参与市级以上技改和技术攻关项目,取得较好的经
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;
7、 产品在省级行业协会组织的评比中获最高奖的企业
主要参与者。
申报破格评审的人员不超过企业所报人员的20%.
五、报送材料要求
(一)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的,由各县(市、区)安排
组织开展工作。未组建评审委员会的县(市、区),可由县
(市、区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到太原市中小企业工
程技术人才发展促进会(地址:太原市万柏林区北中环街
68号创业培训大厦4层;电话:2559594).
(二)申报工程师职称的,经所在企业同意,报所在县
(市、区)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,并由县(市、区)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后推荐到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
中心。
申报材料如下:
1、 《太原市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汇总一览表》、
用A3纸打印,并提供电子版;
2、 《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〉〉一式2份,贴本人
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(不在评审材料中装订);
3、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原件(査验后退回)及复印件(加
盖企业印章);
申报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;
5、一-篇从事专业的2000字学术、技术论文或主要业绩
证明材料(产品研制报告、工程项目方案、专利成果、标准
制订、工法、技术推广总结及说明)均一式三份(打印),
加封面标注姓名、所在单位、题目;
6、 毕业证、任职资格证、破格证明材料原件(查验后
退回)、复印件一份;
7、身份证、个人荣誉、奖励证书,专业成果获奖证书
(成果鉴定报告书)复印件一份;
&打印复印件均使用A4纸;毕业证、破格评审证明、
工作总结、业绩材料(答辩用论文)、奖励证书复印件等均
按顺序活页装订成册。
9、加分项,发表论文及学术刊物网上检索页,发表论
文复印件须复印期刊封面、目录、正文、封底;
申报人必须如实填报申报评审材料,并实行“双承诺”
制,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申报表中相应位置,对申报人填
报的材料真实性、合法性作出承诺并签宇确认。各县(市、
区)有关部门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各有
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审查申报人的资格条件和有关材料,做
到真实可信,客观公正。对在学历、资历、业绩成果和论文
等方面弄虚作假的申报人,-经查实,除取消当年评审资格
外,三年内不得再申报。
报送时间:2019年10月15 H?11月5日
报送地址:桃园西二巷73号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
联系人:李俊泽
联系电话:0351-4225186
邮箱:13834232756@163.com小企业局)官方网站
附件:太原市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汇总一览表